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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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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
李扬,浦东新区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法典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民法典》中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但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在法律条文中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其实这种义务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包括儿媳、女婿。
当然,有些事情虽然没有法律束缚,还是有道德约束的,取决于大家的思想认知。将心比心,你对Ta好,Ta也不会亏待了你,人人都应该有一份感恩的心。
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义务,父母有赡养未成年子女义务。虽没有提及儿媳和女婿。但在继承篇有相关规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如对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算是对独生子女家庭,儿媳或女婿尽到后的补偿吧!
《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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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该不该离婚
没有该不该,只有想不想。虽然性生活是婚姻生活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其他亲密关系不同的是,夫妻可以同时达到情感的上的亲密与生理上的结合。有些夫妻的婚姻就是因为无性才变得岌岌可危,而有些夫妻虽然婚姻也遇到了矛盾,可是却与性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
无性婚姻走不长远,是默认夫妻双方的性需求水平不对等,即一个人想过性生活,而对方却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过性生活,这样就在夫妻之间形成了一种重大的矛盾源,而性需求长期没有得到满足,围绕着这个矛盾的冲突一直在升级,那么长此以往,婚姻就可能无法长远。
因无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事实上,无论是正常婚姻还是无性婚姻,婚姻当事人都可以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在诉讼中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对婚姻中的“无性事实”和“感情破裂”提出相应的证据才能够实现事实的认定并取得自己理想的结果。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法院还是会判离的。但无性婚姻诉讼一般会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或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或是其他隐私。如公开审理势必会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因此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审理前,申请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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